精神病院都不敢收治他那号人。
简直是疯批中的疯批!
“徐律师,这个字我是不会签的。”
我将黄宣纸朝对面推了推,“麻烦您转告孟钦,在我看来,它跟卖身契没什么差别。”
最吓人的是它开完光了!
当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呢?
只要我签完字,那就等于画押了。
回头这婚书一烧,在天道眼里我和孟钦就是订下终身了!
不提我日后能否背叛他,这本身就跟我自己烧过的发愿文相悖!
先祖要是收到这份婚书都容易下来圈踢我,干啥玩意儿,你一天一出儿的,一会儿说不婚不配,一会儿又要跟人家风雨同舟,不离不弃,你拿俺们这群先祖当礼拜天过啊!
再者就我目前这萤光缥缈的前途,签这种婚书是想盼着他不得好死吗?
“谢小姐,您先不要着急下定论。”
徐律师并无惊讶,“孟先生也说了,您只是外表看起来很柔弱,个性其实非常倔强,若是您拒绝签字,那也在他意料之中,他愿意再给您几天时间考虑,等到您想通……哎!”
撕拉~!
我直接将那张闹眼睛的黄宣纸给撕碎了!
神经病!
他疯透了我还没到那程度!
发这种毒誓他是觉得自己命硬吗?
老实讲,这婚书但凡换个人写给我,我都有可能为了脱身先假装同意。
签呗!
我就签谢万萤。
日后跟你婚约生效的也是谢万萤,那跟我谢萤有啥关系?
反正你爱找谁找谁,爱哪告哪告,我就不认了能咋滴!
毕竟我在这里是待够够的了!
之前在院里站队列的时候我连那墙面高度都计算过。
甚至还在脑子里演练过,冲刺过去再徒手翻上墙大概得需要多少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