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剑,赠英雄。
这是给面儿,这是涨脸。
于和一怔,迅疾道:“不可不可,这可万万使不得,这把剑一看就价值不菲,乃无上珍物,别的不说,把我整个清溪剑派卖了,也碰不得此剑万一,更不要说此乃是你马家之祖传,我料想马家祖上能得此剑必然不易,我怎可收此重物?”
马金莲赠金送银,于和倒也不是不能收下。
但如此贵重的一把剑,怎么收?
此行凶险。
让于和一路帮衬一把不是事。
但如果收了此剑,怕是要用命来帮了。
应承了人的事,尽己之力即可。
但若收取重物,那就是拼命的事了。
于和原本就有了抛弃门派,和岳雨一起过自己小日子的想法,哪里还愿意真格的去拼命。
他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马呢娜,但也不必用命填吧。
当然,也可能有人会嘴上应下,胸脯拍得啪啪响。
但这个事嘛,就随缘了。
可于和不是这样的人。
他真有想过后果代价,如此才毅然拒绝了此剑。
其实,一个武者,特别是一个修炼剑法的,哪里可能拒绝一把契合自己武道的剑呢?
但是没办法啊。
人为财死。
于和可太明白这句话的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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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赚钱都这么危险,更不要说这么一把宝剑了。
看于和拒绝,小老太有些挂不住脸了。
这时,就需要打圆场的来。
但这个人不能是岳雨。
她一向支持于和,现在说话,就是在反对于和,哪怕是为了于和好,但也不必如此,多少感情,就是这个为了你好而败坏了的。
也不能是马呢娜。
她终究是一个小辈。
大人说话,她搁这插嘴,这叫没规矩。
也轮不到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