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乃双赢。
于和微笑道:“好说,好说。”
“对了,于掌门武功非凡,但唯独这剑,差了一些。”
于和道:“天下间,神兵自有其主,于某能有这把剑,已经很幸运了。”
马金莲慧眼如电。
“但是,这把剑,未必是于掌门所有,应该是清溪剑派所传承之物吧。我观于掌门的武功剑法,和此剑全然不同,难为于掌门以一把不适合自己的剑,竟然仍能打出天下第一的名头来。”
“这个……”虽然马金莲此话并无恶意,但仍然是让于和感觉到了一阵的尴尬。
可不是么。
当年清溪剑派是干杀手的,是刺客,这剑自然是黑刃的好,夜里持着一点也不反光,才好方便刺杀嘛。
于和却是走堂堂正正之道。
他的剑道与此剑便并不契合了。
从某种意义上,此剑其实反而限制了于和的武功。
鲜花配美女。
自然宝剑也是要在英雄手上才能绽放光芒的。
一把刺杀之剑,怎么让于和发光发热?
但还能怎么办呢?
天下间好剑它贵啊。
一般的好剑,正规来路,于和凭什么去获取?
不偷不抢的结果,就是啥都没有。
说到此时,马金莲才取出最后的大礼。
一个礼盒长物。
马金莲打开了它,从中捧起了一把,白色的玉剑。
这是用整个玉打琢出来的玉剑。
马金莲道:“这是我马家祖传。但你们也知道,马家擅长刀鞭腿法,于剑道之上却是不擅长的。当年,马家发现了一个废弃了的玉矿,原以为已经废弃,再也采不出什么好玉,没想到在这玉矿中竟然发现了一方精玉,后经地灵门高手把此玉雕琢成了一把利剑。虽为玉剑,但斩钢切金,不在话下。于掌门温润君子,正是合该用上此剑才对。既为天下第一,手中又岂可有一件俗物。”
倘若别的什么人,或时候,有人这样说于和的剑。
那是在打脸。
是在找茬。
可马金莲捧出了此把玉剑,那意义就不一样了。
这是在赠宝。
宝剑,赠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