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开到了夕阳西斜,本杰明·戈德伯格忽然停车:“师父,那边有卖风鹅的,俺觉得应该很好吃,咱买两只尝尝吧。”
赵传薪便推门下车。
这里是常州府地带,繁华的闹市区。
刚下车,就有打着幡的卖艺人凑上前:“贵人,买两丸大力丸吧!”
赵传薪一愣神,摘掉了针织帽,学着卖艺人鬼鬼祟祟:“啊?蚁人大力丸?这我吃过了。贫僧这里倒是有两粒金刚丹,你夜里吃两颗,偷偷变强……”
说着,掌心多了两枚黑褐色的山楂丸。
卖艺人瞠目结舌,看了看赵传薪帽子下锃亮的光头,暗叫晦气,原来是个和尚,还是同行。
他啐了一口,转身就走。
今天,阿宝经历了许多事,死了老头子,部下成群成批量的死,本该悲伤至极。
可不知怎地,赵传薪让她很想发笑。
赵传薪去买风鹅。
掌柜的嬉笑问:“和尚也吃荤吗?”
赵传薪竖起单掌:“阿弥陀佛,佛祖穿肠过,酒肉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处处皆乐土。”
掌柜的笑容僵住,挠挠头:“是这样吗?”
阿宝再也忍不住,嗤的笑出声。
笑场后,又觉得对不起逝者,忙收敛了笑意。
如此一来,红唇变幻间,嘴型可就精彩了。
赵传薪震惊道:“呀,瞅瞅你那嘴,真比贫僧的麦德森机枪的枪口还难压!咋地,让马蜂蛰了吗?”
本杰明·戈德伯格和赵一仙狂笑。
阿宝真是尴尬的脚指头抠地,幸好小时候没裹脚,要不然当场得抠骨折。
风鹅拿纸包好了两只,赵传薪说:“赶紧走,路上边走边吃,趁天没黑去下个县留宿。”
上了车,赵传薪掰开两条鹅腿,分别给了徒弟和赵一仙,他则掰鹅翅。
却没给阿宝。
这鹅肉肉质白嫩、爽滑、清香扑鼻,肥而不腻,酥嫩可口,还带着稻草的独特味道。
偏偏赵传薪还朝着阿宝咀嚼,拿出银制酒壶小酌一口:“唔,贫僧以酒代茶,以荤代素,先吃为敬。”
阿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