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
大学四年,疯子换女友的次数比换衣服还要勤快。
如果吴狄知道后世的流行语,像程锋这样的,妥妥的是个海王。
不同于疯子那样的浪子,自己和小勐,虽然都有女朋友,但两人至今还是男。
为了这事,疯子可没少嘲笑他们俩。
都什么年代了?
尽然还坚守着拒绝婚前性行为?
老古板一个。
他们可是新时代的大学生,就该跟上时代的潮流,先爱后婚才对。
不先试一试,怎么知道鞋子合不合脚?
“小勐,你呢?”
眼看吴狄断然拒绝了自己,程锋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而将问题抛给了醉汉。
他很清楚,如果是清醒时,小勐肯定不会答应的。
但喝醉了的时候,答桉或许就不一样了。
尽管程锋瞧不上他们的纯爱观,但有一说一,小勐找女人的眼光确实很好。
那姑娘,程锋虽然没见过真人,但只看照片,也知道是那种未经人事的乖乖女。
清纯中又带着一点点妩媚,即便打扮很老土,也难掩丽色。
这叫什么?
这叫天生丽质难自弃。
对于程锋这样的浪子而言,这样的女孩有着难以言喻的吸引力。
如果对方不是哥们的女朋友,如果对方不是远在哥们老家,程锋还真不确定,自己遇到了这样的女人,能不能把持住。
那种风情,太致命了。
“不去。”
这时,李杰大致捋顺了记忆,而后他想也不想就拒绝了程锋的邀请。
会所什么的,他实在是没兴趣。
“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