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一件命案查个四五年,甚至是十来年,那都属于家常便饭,有时候如果能够在一年内破案,基本上属于是神探了。
也别说命案,哪怕是普通的治安案件,除非是现场抓到人,否则的话也不大可能会在一年之内就把案子破了。
效率之低,让很多米国民众早就不满。
而警方也只是以经费不足人手不够的理由来搪塞。
实际上除了富人以外,没有多少老百姓真的能够享受到快捷高效率的司法服务。
现在这一起特大案件破得如此之快,也让人觉得这肯定是动摇了一些有钱人的核心利益。
詹姆斯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以后,马上就跟着威廉姆斯一起来到了总局。
他可要牢牢把握住抓住炸弹狂魔的这个荣誉。
很快,一直在处理公事的约翰警长终于抵达了总局。
“听说已经抓住炸弹狂魔了,他是谁呀?”
约翰警长快步走进警局。
半个小时之前他还在市长的办公室里面挨骂。
当时市长就说了,纽约的治安现在这么差,全都怪警方办案不力。
约翰警长心里一直想骂娘。
明明就是市政厅每年都在克扣给警方的经费预算,现在反而是怪警方出工不出力。
让你年年降薪,你能干得下去吗?
想到这里约翰警长还是一肚子的气。
得知手下有人把炸弹狂魔抓住了,他心里在高兴的同时也觉得很爽,认为马上就可以返回市政厅,狠狠的打市长的脸了。
但是因为此事事关重大,他必须亲自确认才行,因为这一次破案速度之快,连他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了。
不过他还是抱有一丝希望的,毕竟他还将这个案子交给了李强,或许是李强又一次出手,给了自己一个惊喜呢。
“炸弹狂魔长什么样?是谁把他抓到的?”
约翰警长坐在办公室有些迫不及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