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算算时间,现在的小混蛋,应该还没有和李援朝发生冲突。
“你认识奎勇?”“你管我认不认识?”“你……。”
“怎么,还想打架,就凭你那平常打架斗狠练出来的王八拳,老子一个手指头就能碾死你信不信,老子当初在朝的时候杀十七国联军如同杀鸡,更别说你小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今个儿是我小混蛋眼瞎,我认栽。”“年纪轻轻做什么不好,还拿刀抢劫。”“爹妈死的早,工作找不到,要吃饭。”小混蛋撇了撇嘴,现在工作多难找啊,就算有工作也轮不到他。
“杀过人没有?”“啊?”
“我问你干这行多久了,杀过人没有?”“怎么可能。”
小混蛋被何雨龙的话吓了一跳,他干这行也不长。
他虽然从小好勇斗狠,是大杂院里的孩子王。但是杀人,他真不敢。
之前在新街口那边做了两单,加起来就抢了五毛钱。
今天来先农坛这边逛,就注意到了何雨龙。所以,决定铤而走险一把。
没想到肉没吃到,反而让何雨龙收拾了。“看样子还没病入膏肓。”
“什么病入膏育,我好着呢,你才有病。”“这种事情,以后别干了。”
这小子以后可是真敢拿刀捅人的主。现在还没病入膏肓,收手还来得及。
不然的话,这小子就算以后不被李援朝他们乱刀捅死,八三年也绝对会吃花生米。
“我要吃饭啊,不是逼不得已,谁愿意走上这条路。”
小混蛋摊了摊手,家里家徒四壁,工作也找不到,难不成让他饿死不成。
“要不这样,我给你找一个能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的地方,还不收你的钱。”
“还有这种地方,你可别骗我?”“你就说你愿不愿意去?”“当然愿意。”
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的地方,傻子才不愿意去呢。
不过他可不是三岁小孩,整个四九城中,哪里去找不要钱还能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的地方?
“那地方非常苦,你也愿意去?”“能有多苦,有饿肚子苦吗?”
“早上六点起床,晚上九点睡觉,天天如此,每天累的跟狗一样,你现在还愿意去吗?”
“真能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管饱。”“我去!”
只要能让他一日三餐顿顿吃肉,还管饱,他就去。
早上六点起床,晚上九点睡觉,这算什么,半夜三点被饿醒的滋味那才叫难受。
只要能顿顿吃肉,那怕是让他去挖煤,他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