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他,其余的人也都看了过去。
很快,就从黑雾里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身影,像是一栋楼那么大!
慢慢撞破黑雾走了出来!
是个四条腿的大家伙,每条腿都像是水泥柱子一样粗,有着坚硬的蹄子,踩在泥土上面就是一个深坑。
而这个怪物的脑袋上,还有着两个巨大的角,分枝叉开,看起来,似乎是鹿角!
果然,等到看清楚的时候,众人才发现这个大家伙,是一头麋鹿!
但是这麋鹿的个子也太大了!完全超出所有人的预料!
足足有三十多米高!
完全就是一栋楼房走出来了似的!
所有人看见这只麋鹿的瞬间都愣住了!
很明显,这只麋鹿可比刚才那群老鼠吓人多了,这只麋鹿的一只蹄子,就像是台压路机一样,一踩下来,别说是人了,哪怕是刚才的老鼠,哪怕是一辆车子,也能直接踩扁。
那些破晓军的人,已经开始后退了起来。
熊华也是头一次展露出了自己对力量的不自信。
他们已经见过像是面包车一样大的猪,也见过像是石油管子一样的蛇,但是跟这头麋鹿比起来,简直就像是小动物一样。
熊华抹了抹身上的血,道:“阿水啊,这个家伙,我还真的干不过他,只能靠你了。”
易水白呵呵一笑:“放心吧,那群老鼠是太多了,所以我一时间杀不干净,但是这麋鹿就一头,砍它四条腿,也就三秒钟的事情。”
说着,易水白就已经举起了激光剑,准备马上冲上去了。
可就在这时候,熊华忽然挠了挠头,道:“阿水,我怎么觉得这头鹿,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啊。”
“见过?”易水白一愣,也看过去,很快,也觉得这头鹿有些眼熟,正在琢磨着呢,一抬头,突然发现鹿的后背上有一个小黑点。
仔细一看,居然是一个人影!
易水白立刻就想起来了,这个家伙,好像是他们离开易斯顿小镇的时候,碰见的一个特种兵!
好像是个金发碧眼的家伙。
那个家伙骑着的,也是一头麋鹿。
不过现在,这头麋鹿可比当初那一只麋鹿大了十多倍!完全就是一只巨兽!
正琢磨着,麋鹿已经靠近过来了。
所有人都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然而并没有多少人有胜利的信心,光是看到这头巨兽,他们的腿就开始发软了。
然而,好在这头麋鹿并没有跟他们战斗的意思,而是一低头,开始吃起了地上那些老鼠的尸体,巨大的舌头像是毯子一样伸出来,在老鼠尸体上一裹,直接就卷进嘴里面开始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