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翰摇了摇头,“是我在调查他身份时,发现他跟一群来自东方的黑暗实力血奴有所勾结。
昨晚我带特战队潜入单麦首都歌本,准备剿灭他们。
没想到他们有很恐怖的魔力,连子弹都打不死,导致我带去的特种部队全军覆没!”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台词。
一来,特种部队受重创的事情迟早都会掩盖不住,他必须要给出解释。
这便是他想好的理由。
同时。
他还必须有人支持他、无条件地相信,而这肌肉发达、头脑简单的史密斯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二来,只有让史密斯相信林凡跟血奴相互勾结,他到了单麦才会毫无顾忌地对林凡和那些血奴痛下杀手。
而等林凡和血奴被解决掉
谁还能查得清真相?
如此一来,血奴的威胁没有了,露茜也没人跟他抢了,甚至偷圣剑的罪名也落在了史密斯头上
摆在他眼前的所有障碍都清除掉了!
到那时。
还有谁能阻碍他与露茜在一起?
还有谁能阻碍他登上王位?
没有!
“史密斯,那些血奴已经对我下了通牒,若是我不交出一百亿美金还有这柄圣剑,他们就会杀了我!”
说到这里。
他一脸乞求地道,“弟弟,我能想到的人就只有你了,你可是我们大鹰帝国最年轻、最勇武的骑士。
也只有你才能用这柄神剑,救哥哥一命了!”
说完。
他再度将圣剑,往史密斯胸口一推,喝道:“哥不怕死,但哥不能死得这么窝囊,毕竟哥是王储啊!
要是就这么死了,我大鹰帝国颜面何在?”
闻言。
史密斯一把紧握住圣剑的剑身,脸上已经满是愤怒之色。
他终于明白了,明白约翰所说的“王室有危难”是什么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