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后来,斯坦李成了主笔,这才稍微逆转一点口碑。
可画出来的东西却没什么深度,创意也不足。
斯坦李研究许久,才发现了财富密码,就是视觉冲击力。
从人设选用貌美女主,加上暴力情色等元素,开始大放异彩。
然而,好景不长,美丽国在1954年出台了《漫画出版规范》,将惊奇漫画打得一蹶不振!
好不容易斯坦李参军回来,开始重操旧业。
此时的DC已经凭借着真人版蝙蝠侠进军影视业,在全美乱杀!
《正义联盟》也吸引了大量的成年人。
没错,是成年人。
那些狂热的漫迷们,成为“漫画收藏家”,对漫画中的技法、分镜到印刷都有了自己的见地。
DC漫画开始从更多的政治、社会甚至道德上下笔,展开思考,更是受到热捧。
最让漫威感到压力的还不是漫画。
而是DC在影视化的道路上,已经领先漫威太多!
斯坦李刚回归,只搞了一个山寨《正义联盟》的漫画《神奇四侠》,也取得了一定成果。
然而惊奇漫画的老板,却在1968年提桶跑路,将惊奇漫画卖给了卡当斯实业公司,报价仅仅1500万美金。
这是漫威遇见的第一位不靠谱的老板。
接着,在斯坦李好不容易将漫威宇宙从绝境救回来时,卡当斯实业公司打着包票,说打算物色一个好莱坞的电影制作公司。
给漫威老总一顿忽悠,这才以如此低价拿下。
然而,彼时的DC漫画已经在电影行业领先太多,在1969年加入了时代华纳集团,开始了收割影迷海量财富之旅。
旗下光是IP版权,出名的就有三十多位。
从超人、蝙蝠侠、神奇女侠、闪电侠、到正义联盟、黑暗正义联盟、自杀小队!
每一个都是广受欢迎,推出电影就是票房大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