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案!
这是一道从县、郡、路、大理寺、刑部,一步一步打官司,最终呈递到御书房的案子。
以惯例论之,断案一事,最大的审判衙门就是大理寺,大理寺审了有争议的案子,刑部复核即可,根本不可能呈递到御书房。
不过,偶尔也有例外。
一些有重大政治影响的案子,可能会以奏疏的形式呈递入宫。
杨武案,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道与举子相关的案子,论断案难度,并不算大。
公案的嫌犯名为杨武,淳安县人,乃是一名二十余岁的举人,不时为平民百姓撰写一些诉状,顺带锻炼春闱第三场的考试能力,也算是小有名气。
其妻为丹阳县学官的三女儿,徐氏。
夫妇二人,一齐经营着一点旅店生意,要钱有钱,要社会地位有社会地位,日子颇为滋润。
其中的一户租户,丈夫是一名童生,名为葛连,妻子为毕氏。
一日,杨武为人撰写诉状,恰好经过旅店,碰见了毕氏习字,就主动指点了两句。
谁承想,市井无赖竟是造谣称其“奸占毕氏”。
毕氏哭诉了几日,其丈夫葛连担心名声被扰,就主动搬离了杨武、徐氏夫妇经营的旅店。
本来,事情到这儿,就是单纯的“被造谣”的问题,连小打小闹都算不上。
谁承想,夫妇二人搬出旅店没几天,葛连竟然就口吐白沫,寒热抽搐致死。
葛连的生母沈氏,怀疑其中有问题,认为儿媳毕氏真的与杨武有奸情,儿子是被恶毒媳妇毒杀。
于是乎,上报淳安县令,要求验尸。
淳安县令一验尸,认为尸身与砒霜中毒起码有六七分相似性,也不深究余下的三四成“不相似性”有没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就直接抓了杨武与毕氏。
杨武与毕氏自是不认,可连着打了几天,严刑逼供之下,自是不认也得认。
县令初审,有罪!
县令审了案子,自是得上报通判。
结果,杭州府通判一审,杨武竟然当庭翻供,自言遭到严刑毒打,不认罪行。
一时之间,舆论四起。
按理来说,自此就该翻案。
可不巧的是,杭州府通判与淳安县令是连襟。
为了护住淳安县令,通判下令二次严刑逼供,并趁机让人篡改有逻辑漏洞的呈词、验尸记录。
甚至,就连砒霜的来源都安排得一清二楚,更是有砒霜的贩卖者上庭作证。
杨武与毕氏遭到二次殴打,自是又一次屈打成招、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