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选错人。’
我心里一阵自言自语。
且通过此事,对火麒麟这个人有了最直接的改观。
以前我一直觉得,这家伙性如烈火,喜欢用拳头平息争端。
现在看来,片面了。
这小子很有大局意识。
同时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毕竟咱现在身份转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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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是干会所的。
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看不惯就干,就打。
就像火麒麟所说,大部分来会所玩的,都会喝个醉儿麻醺,就喜欢找点儿刺激,逞点儿威风。
难道我们出于义愤,都要使用暴力,将对方治服?
那场子还干不干了?
夜场就是这样子。
鱼龙混杂,什么鸟都有。
干夜场,就要宽以待人,海纳百川。
除非客人干了特别出格的事情,或者极其不配合,不然能不动手就尽量不动手。
夜场是非多。
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这不,我前脚刚从这202出来。
杨光腰上的对讲机又响了:209和210的客人,打起来了,快过来帮忙……
于是火麒麟他们,又过去充当起了和事佬的角色。
同样是软硬兼施,平息了战端。
紧接着。
305房间又出事了。
这房间里的客人,状态很诡异,很像是来前磕了药,在包厢里行为极其狂野、放荡,还又砸又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