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孟清晖实在没有松口的意思,舒禾不得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她自己就是做法律的,请律师的费用倒是省了。
孟清晖自然是不肯出庭的。
开庭当天,他随随便便派了个hr过去,更恶心的是,辩护律师他直接找了孟氏法务部的副总监张赛,也就是舒禾的二把手。
张赛愿意去,一定是孟清晖许诺了它什么。
这也就意味着,件事不管结局如何,以后舒禾在法务部都很自处了。
在开庭时,hr不太敢看舒禾的眼睛,倒是张赛胡搅蛮缠咄咄逼人,用尽了力气。
舒禾的诉求也简单:孟氏并没有像签她时承诺的那样,公平公正地对待她,她辞职自然也就不需要支付天价违约费。
可这件事,本身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法条规定,弹性太大,主观性也太强。
审理到最后,最多也不过得了个“五千万违约金改为三千万”的结局。
一样付不起。
如果舒禾不愿意,是可以提出上诉的。可她心里明镜似的,再上诉,也未必能得偿所愿。
关键是,因为孟氏拖着不肯批她的离职申请,到目前她还没有办离职手续,如今不管是打官司,还是在家休息,都算是无故旷工。
拖得越久,她越不占优势。
从法院出来,舒禾便有点灰心。
她也知道不是钱的事,毕竟,五千万对她来说是天文数字,可对孟清晖来说,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舒禾觉得,孟清晖就是看她不爽,在心里瞧不起她,才想用这个钱来约束她。
因为开始时的误会,从认识起,孟清晖就觉得她这个人私生活混乱,是个跟谁上床都可以的女人。
再加上那次合同的事,她有求于洪曜,告诉他自己跟洪曜睡过,他便越发觉得她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他这样做,是打心底里厌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