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叶星丛住处时,已经是中午了。
“再见。”叶星丛拉开车门,低声道,未等秦枭回应,便直接下了车。
暴雨后的路面又湿又滑,地上的积水尚未来得及清理。
秦枭眼看着叶星丛脱了脚上的高跟鞋,将鞋拎在手里,之后光脚踩在地面上,一路走进庭院去。
她的脚那样美,胖瘦得宜,又白的欺霜赛雪,只有脚后跟的位置,透着一点淡淡的粉色,娇嫩极了。
这些年,这个女人吃了太多苦,可她长了一张不食人间烟火的脸,又过分美丽,自然没有人将她和“人间疾苦”四个字联想到一起。世俗的观念里,一个漂亮女人,想过得好一些,似乎格外容易。
当然,如果叶星丛想过的好一些,也是容易的,只要她跟依附于人,肯低下头来,不去在意自己的心怎么想。这个世上有的是男人愿意排着队给她想要的一切,她肯要,便是赏脸了。
但她怎么肯?
世上菟丝花很多,红玫瑰和白玫瑰很多,可叶星丛,是满墙的野蔷薇啊。
生命力强到,风一吹,便卷满山野。
哪怕一把火烧过来,化为灰烬,她的根也会蛰伏于地下,执着得等下一个春天卷土重来。
他秦枭爱的,不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么?
他们的关系,如今已经由不得他主导,而他,该做的不是强行将这束野蔷薇据为己有。
他该去保护她,去承载她,做她脚下的土地,做她的阳光雨露。
叶星丛的背影已经从视线里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
秦枭的心里泛起无限柔情,为她去死,他也是愿意的。
电话响起,是沈廉。
“老板,马征被暂时收押在了城南看守所,您要过来吗?”沈廉那边和张超一起忙了一夜,这件事终于暂时落果。
“要。”秦枭原本带着暖意的眸子顿时又沉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