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在病房里,她为了不让自己栽倒下去,她的两只手紧紧的攥着椅背,仰着小脸张着灰白的唇瓣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迸溅到椅背上的两小块玻璃碎片就那样扎进了她的掌心里,鲜血顺着指尖砸落在地砖上,汩汩地流淌着,一滴又一滴。
当时的她似乎感觉不到痛一样,就那样一动不动地僵站着。
当时的他心疼到近乎窒息,却又不敢表露分毫,只能隐忍再隐忍,忍到内心千疮百孔却还是要咬牙强撑着!
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像这样好好看着她了,静静地看着她,眼眸中倒映的满满的都是她。
能够静静看着她的感觉真好,他将她完美的好似艺术品一般的五官一点一点镌刻在心间!
精确下时间,他已经有68天没有这样近距离好好看过她了。
68天!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68天并不久远,可这68天对他来说漫长到近乎一个世纪!
他每一天都只能靠着回忆度日,每一天却又只能咬牙硬撑着。
每一次出现在她面前,看到她憔悴的面孔或是痛苦的表情,他的心都会狠狠的抽痛着。分开的这68天,他没有睡过一个完整觉,即使在药效作用下迷迷糊糊地睡着,梦里还是会无尽的思念和牵挂折磨着。
顾瑾初捕捉到男人眼底那一大片赤红后,深呼吸,半响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还真是我的前夫哥!前夫哥怎么会这么闲,闲到翻窗闯入别人家试图捉奸?”
她用力吐字发出的音节,颤抖到近乎要破碎。
前夫哥这三个字,使得季墨川耳畔嗡嗡作响。
他薄唇启动,溢出口的嗓音同样低哑带了点微颤:“我没兴趣捉奸,看戏倒是有几分兴致!”
此言一出,顾瑾初整个人懵住,澄澈的眼眸里酝满震惊!
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兴趣捉奸,倒是有兴致看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