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广智尤记得,那人被自己盯得头皮发麻,却依旧为了所谓的脸面梗着脖子说是,然后他咧开嘴巴冲着那人笑了,在那人骂骂咧咧的声音中,一刀剁掉了他的脑袋。
王庭里的人们,估计没想到他居然还敢如此张扬,瞬间炸开了锅,而他只是不紧不慢的朝着第二个人走去。那是个身材粗壮的汉子,直接将他推到在雪地,跨坐在他身上,抓着一把弯刀想要劈开他的脑袋,他躲开了,刀子劈砍在肩膀,然后他趁机将这个汉子开膛破肚。
肠子,内脏,流了一身。
然后他朝着第三个人走过去。
一路走,一路血,一路杀。
不知什么时候,部落中反抗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是如同冰晶一般的安静。
他依旧是王。
是大极烈汗。
他的地位,谁也无法撼动。
自那之后,勿吉部的规矩变了。
原本的完颜广智在女真族勿吉部中,虽说一不二,但依旧会用笑容,用粮食,来展现自己的宽仁。而现在的完颜广智,冷酷,残忍,仿佛已经浸透骨髓,他不再相信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即便是他的儿子,兄弟,甚至是他的女人,他只相信手里的刀。
他不允许勿吉部中出现任何反对的声音。他说出的话便是唯一的律法,所有违背他的人,都会被毫不客气的清除,连带着家人,乃至于朋友。
他以铁血,控制了整个部落。
他以仇恨,掌握勇士的忠诚。
当他走出王帐,迎面而来的便是乌压压一片跪在地上的身影。
自此,完颜广智得出了一个结论。
人类,都是骨子里透着贱。
你对他好,他蹬鼻子上脸。
你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就是温顺的牧羊犬。
当然,想要继续坐在这个位子上,他必须要填饱部落勇士的肚子,若是做不到,反叛依旧会出现。
而完颜广智所用的办法就是去抢。
寻找一个小部落,杀光所有人,然后带走所有有价值的东西。
就像是现在。
一场场厮杀,也让这些战士愈发英勇,凶残,他们就像是狼群,所到之处寸草不生。若是数月之前,他麾下的士兵能像这般勇武,和安车骨之间的战争,绝不会那样惨烈。
每每看到这些英勇的兵卒,完颜广智脑海中便会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个名字:
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