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录下他的指纹,等于告诉他,在她这里永远有他的容身之处,不会让他无家可归。
即使搬去新的地方住,也是一样。
“我给你买了个新的水杯,是你最喜欢的粉色。”姜粥粥垂眸笑看着他。
周羡眼皮子抬了抬:“我什么时候最喜欢粉色了?”
姜粥粥歪头:“那你为什么每次拿走的水杯都是粉色的?”
周羡:“……”
“还有你最爱的那双狗头拖鞋我也拿过去了,给你放在鞋柜的第一层。”
听到这里,抿紧的薄唇终于往上扬了扬:“我以为你会丢掉。”
姜粥粥挑挑眉,戳破他:“怎么可能丢掉!你每次串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你的狗头拖鞋,到处在人面前炫耀,生怕别人的眼光注意不到。”
后来惨遭尹樾哥重重踩了一脚,某人心疼地把鞋带回去,重新刷得干干净净后又摆回来。
他那么宝贝的拖鞋,她怎么可能丢掉。
握着她的手腕松开,稍微粗粝的指腹划过她的腕骨,缓缓下移到她的掌心,指节穿过她的手指缝隙,最后与她紧握。
“但我还是喜欢这里……”
“不想让你离开。”
“即使住在隔壁,但只要想到一墙之隔的是你,我就睡得安稳。”
这里对他来说,承载了太多。
姜粥粥另一只手抬起,终于蹂躏到了他的脑袋。
轻轻揉了两下,对他说道:“周羡,我一直都在的。”
“在外面受委屈了,可以随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