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汀月走了一圈什么也没买,就这么闲逛,有店家热情介绍的他就赶紧走,要是让他自己随便逛的就看看,店铺里卖的东西和记忆里那些有很大重叠相似的,只是店铺变得更加老旧了。
他走到街尾的时候看到了一家奶茶店,店里坐的是几个年龄看起来最多上初中高中的年轻男孩,他们拿着手机一边大声说话一边玩游戏,林汀月记得今天是工作日,这群小屁孩应该是逃学出来的。
他挑了挑眉,走进去点了一杯店里的招牌奶茶,坐在柜台低头玩手机也没在意他们,余光却发现他们时不时的用有些害怕的眼神来瞄他,还有些好笑,等着拿到自己的奶茶就走了。
留下一群青春期的小孩看半天他的背影。
“靠,刚才那个人是干什么的,我们这不会是有剧组来拍戏了吧?我们能不能去当群演啊?听说演员很赚钱的。”几个玩游戏的少年人中的一个忍不住发散思维。
坐在中间的凶巴巴道“你那么丑,群演也不收你啊。这种才叫帅哥吧,镇中那个什么垃圾都敢被叫校草,还抢我女朋友。”
“老大,等一下我们回去上学吧,说不定三班班花喜欢学习好的呢?”小弟建议。
“不回,我连背诗都背不全,怎么找她表白。”逃课老大说得很生气。
“要不然去打那小子一顿吧,我听说上周有人说要扒了他的裤子给他点颜色看看。”小弟很猥琐的笑笑“我们也去给他点教训。”
“你煞笔啊,我们是学习不好,又不是小混混,打什么什么,算了算了我回去,说不定能说最后一节课。”
一群小伙子七嘴八舌巴拉巴拉的商量完,就迅速的像一股风一样刮出了奶茶店。
奶茶店的老板看着这群小混子都跑了,念念叨叨的骂他们每天不干正事。
这就是一个普通小地方的日常。
林汀月逛了一圈的步行街没找到什么有趣的东西,又漫无目的的转了转,找到一家二手的租书店,在里面挑了一本小说看起来,等发现时间并不多的时候他的书才看了三分之一,他把书买了,步行回快递点,坐老陈的车一起回到了月亮村。
第二日,林汀月又开始依靠着灵力,到山里找一些比较特别的植物,准备培育一段时间,再拿到‘季兰’拍卖行去赚些钱回来,昨天在和连宵说话的间隙他的脑海中冒出了一些新的想法,而这些想法是需要钱来实现的,之前赚那点钱远远不够。
他一连带着家里的四狗进山三天,找到了十几侏品相不错的现今养花届喜爱的‘名花’,其实在寻找这其间他看到了很多能卖上高价的,但国家明文规定不能私自挖掘的野生植物,这些是要保护起来的,不能把它们拔了种到自己家里然后用于高价售卖。
他敢卖,‘季兰’也不敢公然拿出来做拍品。
所以林汀月还是耗费了一些时间。除了要看植物贵不贵,还要判断他能不能动。
第92节
他每天都走得越来越往里,路都是要靠他自己走出来的,每当遇到前后左右都是一样的植物,当分不清方向的时候林汀月都要感谢湖灵,将灵力借用给他,让他在山里走得顺利。
就这样第四天,林汀月晚上抹黑从山里出来回到家时看到了回来的丁晚。
“听阿姨奶奶说你这几天都在往山里去啊?山里有美女?”丁晚看到林汀月背着筐带着帽一身绿色系衣服,看起来一副要藏进山林的样子,忍不住调侃。
林汀月背筐解下来,一边将堆在墙角的花盆拿出来,按生长需求调配泥土,一边回答丁晚的话“我进山掘金去了,账上有钱好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