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是拉到战场上,恐怕崩溃得比谁都快。
若不是这样,与杜铎战斗时,也不会让他们老老实实在营地里守着。
“对了,还有个办法。”雷文揉搓着自己的下巴,高声将胡厦招呼了进来。
“吾主,您有什么吩咐?”胡厦进门恭声行礼,两只手搓得跟苍蝇似的。
虽然雷文拒绝了他雇佣历史学家的提议,但胡厦还是决定自己进行兼职,将这一整场战争记录下来,书名都想好了。
《伟大战纪——雷文·格里菲斯之崛起》
而这场战争,以1万对10万,还能够战而胜之,实在太让人兴奋了。
当然,雄鹰军这1万人里没有算上辅兵和农奴。
杜铎军那10万人,则是有一个算一个,最后还四舍五入凑了个整。
可历史学家的事,能叫做假吗?
更何况,即便挤掉水分,1万对3万,也是打出了1:20的战损,杀敌10700多名,俘虏了8000多人!
现在外头还立着10000多颗人头堆垒起来的京观呢!
如今胡厦最想的就是“采访”一下雷文,最好能听到点富有哲理的句子,这样还能为自己的记录增光添彩。
雷文知道他的心思,但也不去点破,简短问道:
“俘虏那边,情况如何?”
“按照您之前的吩咐,大部分都已经砍掉手指放回去了。”胡厦恭敬回道:“剩下的,就是之前杜铎的中军。”
之所以对这批人另眼相待,是因为他们的表现的确超出了普通士兵许多。
即便在雷文看来,都可以称之为精锐了。
砍掉手指放回去,太过可惜;可要是一直养着,也不是办法。
“嗯,他们最近态度怎么样?”雷文继续问道。
“相比于其他俘虏来说,挺听话的,没有闹过事。”胡厦笑着道:
“而且自从他们听说,您让邦塔把杜铎伯爵的尸体送回博兰城后,有些人还在感念您的恩德呢!”
雷文点了点头,虽然听出了胡厦话里有吹捧嫌疑,但也并不意外。
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
士兵效忠自己的领主,而非一个国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兰察最近怎么样了?”雷文问道。
兰察,就是那个被威廉抓来的家伙,雷文也是详细问过之后,才知道那就是杜铎的儿子。
“自从听到他父亲死讯后,一直都吵着要见您。”胡厦回道。
“我知道了。”雷文敲了敲桌面:“带他过来见我。”
过去了半个多小时,戴着封魔钢镣铐的兰察才在鬣狗的监护下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