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吞的邀请下,景云辉去到他的家里吃饭。
当吞的房子位于村南头,地脚相对偏僻。
看他家的房子,也是又破又旧的土坯房。
里面收拾得倒是很干净,女主人,也就是当吞的妻子,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两人育有一子。
一家三口,虽然条件差了点,却也是幸福美满。
女主人忙着做饭,景云辉和当吞等人,坐在院子里交谈。
他首先肯定了当吞打算成立大农场的构想,并且做出承诺,如果遇到困难,或者有需要市政府给予支持的地方,可以尽管提出来,市政府会全力支持他这边的工作。
当吞闻言大喜,激动地说道:“有主席这番话,我就放心了,也更敢放开手脚去干了!”
景云辉乐呵呵地点点头。
“咱们做事,不要怕天马行空,异想天开。就怕束手束脚,什么都不去做。
“事情最终能不能成,谁都不知道,只有放手去做了,去尝试了,才能知晓答案。
“瞻前顾后,前怕狼、后怕虎的,只会一事无成,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
听着景云辉的话,当吞等人都是两眼放光。
景云辉转头,看到女人一个人在厨房忙里忙外的,他挽了挽袖子,笑道:“我也给大家露一手吧!”
当吞连忙起身,拦阻道:“主席,这……这怎么能行呢!”
“是怕我做饭难吃?”
“不……不是……”
“放心!药不死你们!”
看到景云辉真就进到厨房里做饭,在场众人都惊呆了。
蒲甘社会,向来是重男轻女。
城市还稍好些,农村地区,尤为严重。
但凡结了婚的男人,就没有下厨做饭的。
男人在家下厨,于当地的佛教文化中,属于自损神圣性,自损功德。
此时见到景云辉下厨,包括当吞的妻子在内,无不是震惊不已。
“主席,我……我们帮你!”
当吞等人也都挤进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