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疾驰,直逼崇市。
凌晨三点半,我们屁股底下这辆满身泥污的工具车已经嘶吼着冲过了崇市的高速收费站。
栏杆抬起的瞬间,我盯着收费亭上方“崇市”两个锈迹斑斑的铁字,禁不住咧嘴笑了,去时晃晃悠悠的走了小半天的路,回程竟连三个钟头都不到。
既得益于林夕的技术不错,脚丫子几乎快要踩进油箱里,把那辆破车开得像要散架,又恰逢他熟悉路况,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似的,专挑那些地图上标着虚线的小路钻。
出发前那几条短信没白发,当林夕回复我“会开车,钥匙在我这儿”时,我悬着的心落了大半。
后车斗里的扳手铁锹随着颠簸叮当乱响,像是在给这场奔袭敲着鼓点。
“到了龙哥,接下来咋走?”
林夕抹了一把脑门上的细汗,手指前方询问,这小子嘴边的伤还没好利索,此刻紧抿着上下唇,颌线绷得笔直,像极了他被钱坤逼着嚼盘子时候的凶狠。
路牌上“崇市”两个字在晨光里泛着冷光,不过几天光景,再看竟恍如隔世。上
车子在新城区的马路上疯狂疾驰,我猛地发现附近有竖起了三栋玻璃幕墙的大厦,吊塔的长臂在晨雾里晃悠,比记忆里似乎又长高了半截。
“往前走,下了个路口右拐!”
我努努嘴示意。
不多会儿,我们车子直接开进龙宫酒店大院,在“餐饮部”的旋转门前停下,几个值夜班的保安刚走上前骂骂咧咧。
“怎么滴?”
我跳下车瞟了一眼,几人立马点头哈腰的摆手退去。
“哥,你真有面子啊!”
林夕跟在我身后,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裤缝,可脚步没半点迟疑。
“嘿,这是我家!”
我低声回应,带着他直接钻进电梯。
“叮!”
一声轻响,抵达顶层,我抬手推开宫建军的办公室的木门。
估计是用力太猛,门板撞在墙上发出巨响,屋里的烟味混着茶香瞬间扑面而来。
宫建军不在,但沙发上却坐得满满当当,是四五个打扮的溜光水滑的年轻小伙。
郭启煌斜倚在桌后的的老板椅上,指间夹着支雪茄,烟灰老长一截,看见我进来,眼皮慢悠悠地抬了抬,并没有丁点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