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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女孩子都喜欢金手镯(第2页)

林向前无语地揉着发红犯疼的手腕。

乍一看林母脸上的心疼,他还以为心疼的是自己。

没想到自己还没一个手镯分量高。

“妈,那可是金手镯,你儿子的手腕坏了,它都坏不了。”

林母不搭理他,找了一块儿碎布头,将金手镯包了起来。

转身去了自己房间。

不用多问,肯定是藏手镯去了。

连走路都轻飘飘的,高兴都摆在了脸上。

林向前伸手挠了挠头,“原来妈喜欢金手镯啊?”

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林母那么宝贝一个东西。

那是金手镯又不是瓷碗,就算摔到地上也碎不了。

“哪个女人不喜欢啊?二哥,你赶紧找个二嫂,等你们结婚的时候,我送二嫂一个金手镯。”

林知瑜自己也喜欢,尤其是那种圆润泛柔光的珠宝,亮堂堂看了之后能让人心情平和。

关键是金银珠宝保值啊。

尤其是金手镯,若是有一天碰到了困难,混不下去了,手里有一起金手镯,卖掉之后还能换不少钱。

林知瑜做事儿总是自己铺满了后路。

进可攻退可守,主动权只有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在真正意义上立于不败之地。

在一无所有时孤注一掷,拼命进取,等拿到了劳动成果,便给自己给家人一点一点地铺后路。

所谓安全感,不就是这么来的么。

林知瑜随口的一句话,林向前却记在了心里,原来女人都喜欢金银首饰啊。

“小妹,大哥那新房都打扫干净了,囍字也按着你的要求全部贴好,还有别的活儿让我干么?”

林知瑜摇头,“暂时没了,如果有需要做的事儿,我再喊你。”

“行。”林向前笑呵呵地应了声,转身走出了屋,那模样看着比林母还要高兴。

林知瑜不明所以,不用干活儿很开心?

二哥也不是懒人啊。

她想不通就不再想,打算等大哥结完婚之后,找二哥好好谈谈,将喜服跟敬酒服做完,结婚礼便算是准备的差不多了。

结婚的东西虽然都准备好了,但林知瑜依然没有停下忙碌。

因为宋锦为跟宋然然还有两天就要开学,他们九月一号就得坐车回京市。

在那之前,林知瑜想给他们多做些衣服。

主要是给宋然然多做几条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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