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欧斯字母音标方案仅仅只是标注亚特莱茵语的,他还不会这么说,但这东西摆明了就是在赛里斯拼音出来的时候,想要与之抢夺主导权的。
它标注的语言是甲骨文,金文,甚至后续发展的任何赛里斯文字!
“根据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原理,用不同读音来标注同一套文字都是可行的,谁能占据上风,就看支持的人群。
这和其他法术构造,应用环境支持一样……
只要是能够魔法化的语言,本质上都能完成绝大部分的改造,以及施展法术。
只是运行效率和施法成本会有所差别。
它不需要做得比你的赛里斯拼音好,甚至差上一些都无所谓。
形成习惯和支持的环境之后,大家就很难再有理由多花代价去用你的赛里斯拼音了。
这样一来,你基于赛里斯拼音作出的任何创新和发展,都会被视作探索之举,而最终落实到应用层面的好处,是他们的……”
奥维斯托特意提醒了一下罗兰。
罗兰面色凝重,点了点头。
“你甚至都没有办法出来公开指责,因为他们愿意付权益金给你,基于你这一套东西来开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
奥维斯托谈及了另外一个问题。
“就好比轮子总是圆形的,奥术师们重复制造这种东西,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
奥术探索的道路上,总是要有人甘于奉献和牺牲的。
那个人为什么不能是你呢?
奥术界同样会对你的成果有所补偿,给你应得的名誉和地位。
大家同样还是会把你视作创始人,革新者……
但,实利是他们的,应用的成果是欧托多克斯的!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放弃赛里斯拼音,放弃这一套注音领域的发展。
但他们也并非一直都是蔓藤,真要给他们机会,同样能够发展出自己的这一套咒语化成果的!”
……
帕诺,布诺,皮米勒这三员赛里斯学派的先锋大将同样发现了这一点,先后主动来信询问,打探罗兰的态度。
“平心而论,他们基于我「法师护甲」的改良,确实是符合规范的,甚至有可能给我带来一部分二次开发的权益金,但我这种又不是基础性的原理,二次开发也是在损害我的利益啊!
我更宁可自己来做改良!”
“是啊,他们这一套未免也太无耻了,敢情以后我们再出什么成果,他们都能跟着抄一套?”
“看来那帮人是打算把欧斯字母音标方案作为赛里斯语的‘方言’来推广了!”
罗兰沉吟良久,统一作出回复:“大家稍安勿躁,我想想办法。”
这一想,就是好几天。
暂时而言,都堪称无解。
因为这本质上,属于方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