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忙不迭的收了起来,系在腰间。
不说晶石,就那腰带的料子也不简单,应该是什么动物的皮子,外面是一种高品质的丝织绸。
光洁,干净。
还似是能调节体温。
这要还不是宝贝,那什么是宝贝。
正当刘一夫想走。
得了好处也要走。
他对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实是心中存有忌惮。不敢与之过于亲近。
这既是出于一种自卑心理,也是对事情有所猜测。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
那号称三千正道的修仙者又能比降术师高尚到哪儿去?
修行这条路,心存仁善的,都是走不到头的。
正当刘一夫想要走时,孙春绮道:“等等,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你已经来了,正主未见,却要走,拿了东西就走是不是不太好呀?”
刘一夫怔住了。
“前辈,这不是……”
“一码归一码,”孙春绮道:“我在此见你是一件事,但不是你来的原因,你来是要见锦当家的,还不快进去,便宜你了。”
这话——有点怪啊。
刘一夫有些犹豫。
但孙春绮目光紧逼,他可不敢忤逆这位大佬,才刚得了一条宝贝的储物腰带,别给收回去了。
倒不是刘一夫小气,而是认知的误差。
就像他并不知道,孙春绮给的储物腰带最多也就值一二百灵石,反而他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壳子却值一两千灵石。
几乎是十倍的差距。
但这一点他偏偏是不知道的。
一个降术师,在凡人中称雄也就算了,哪来的资本进入真正修仙者的圈子呢。
刘一夫不敢拒绝。
他将信将疑,小心翼翼,终是进了小院的主屋。
这间主屋拉上了窗帘。
屋中光线主要靠一盏盏油灯照明。
屋中明堂大镜,反光作用下,虽拉上了窗帘,也明如白昼。
几个侍女鱼贯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