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哥洛佛真如他自己所说,曾是血瓶帮的乞儿,那他们的旧识关系也就可以理解了。
只是——泰尔斯有些奇怪——为何这个廷克,在说起科恩时,感情如此复杂?
哥洛佛了沉默了一阵,怒哼一声:
“我有个朋友说得对:那个青皮,他脑子有问题。”
“你们最好少跟他来往。”
廷克再度发笑。
但出乎意料,这次他居然摇了摇头。
“不关脑子的事儿。”
廷克轻叹一声:
“红坊街、黑街、地下街、大集市、下水道,乃至星聚广场和复兴宫……永星城的一砖一墙,一草一木,都已经在这儿晒了几百年的太阳,淋了几百年的雨雪。”
“啥都没变。”
“也不会变。”
哥洛佛皱眉看着他。
“就好像有人用看不见的胶水,在整个永星城的所有东西都胶在一起,坚固粘稠,”廷克出神地道:
“任你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它就是一动不动。”
听见这话,泰尔斯顿时一愣。
“而一个徒有理想和道德的家伙,莫说他只是个傻乎乎的小青皮,就算他是这世上最聪明的学者,最强大的战士,最厉害的国王……”
廷克现出落寞和无奈,无所谓地笑了笑:
“哼,也一样,什么都改变不了。”
泰尔斯恍惚了一瞬。
徒有理想和道德……
什么都改变不了。
“就像我们所在的、这个该死的世界,”廷克倚上桌子,整个人的情绪都低落下去:“它从来不会改变。”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