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牛车来回载人,不过并不多,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辆。
附近村庄多,赶早去镇上赶集或者谋生的人,为了省下几文钱,步行走路是大多数。
原主的身体实在太虚,走了半个时辰就气喘的不行。
杨大郎驻足说:“娘,让我来背你吧?”
余采薇弯下腰捂着自己的膝盖喘粗气,挺大个人,让个孩子背算是怎么回事。
再说这两个孩子看起来一点也不健壮,都是瘦高的身材,身上穿着褴褛,草鞋都快把底子给磨穿了,脚趾头大半露在外头。
让他背,于心何忍!
余采薇摆摆手:“不用背,让我喘口气就行。”
休息了片刻,余采薇继续和两个儿子往西边走,察觉到她体力跟不上,两个儿子都放慢了脚步。
现代余采薇就鲜少运动,四个小时的路程,她一路走走停停,硬是走了五个多小时。
看到镇子时,已然到了大中午。
比起村子里的破败,镇子上全然又是另一番天地。
青石板铺路,瓦房坐落有致,街道上人来人往,路边摊贩忙碌叫卖,好一番热闹非凡的景象。
原主一个妇道人家没来过几次镇上,两个儿子也不知道哪里有当铺,找人打听后,才直奔目的地当铺。
正中午的当铺里不忙,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正哼着小调坐在柜台前看账本。
余采薇走上前,柜台高的只能看到她的头,许是当铺里为了财产安全问题,特意设计的这种高柜台吧。
“掌柜,我这里有个东西要当。”
掌柜先看了一眼柜台下的母子三人,精打细算的狐狸眼里闪过不屑,似乎在说你们这样的穷鬼能有什么好东西当。
“当什么?”
余采薇目前迫于生活压力,只能把掌柜的狗眼看人低神态压下,从袖子里取出红色打火机放在柜台上。
掌柜哪里见过打火机这种新奇玩意,只看红色透亮的外壳眼中就冒出了精光,不禁坐直了身体。
“这是什么?”
余采薇解释说:“打火机,和火折子的用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