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消息在交流群里面才发了没多久,就立刻引起了积极的响应。
有很多人都站了出来,表示愿意出手杀了那些上了必杀名单的人。
这些人都该死,甚至不只是他们该死,他们的一些家人作恶多端也要被杀。
还有跟在他们身边那些出谋划策的人,为虎作伥的人都要杀。
这次既然要杀,那就杀的轰轰烈烈,杀的让所有心中藏着鬼的人都胆寒。
我看着群里面的一条条发言也是精神振奋。
确实如此,上了必杀名单的人其实属于是首恶。
首恶当然要初,但是一些追随者煽风点火的人难道就不该死吗?
他们有些人也许确实罪不至死,但有一些人是真的该死。
非常之时也不用太仔细的分辨,一眼就看出来该死的人,那没得说必须斩杀。
那些可杀可不杀,但是更偏向于杀的人,同样也不必犹豫,杀了就是了。
尽管他们现在积累的罪行还不致死。
但是他们能做出那样的事情,说明以后也很难为人间界做什么贡献只会捣乱。
现在的人间界可折腾不起,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宁可多杀也不放过,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太平盛世杀死一个人都要很慎重,要经过很多道的程序反复的审批才可以。
但是在如此乱世,无数为了人类抛头颅洒热血的人征战厮杀,后面还有这么多的蛀虫。
觉得自己没有犯真正的死罪就肆无忌惮了。
实际上这些人单独一个所造成的伤害,也许罪不至死,可是联合起来给人间界造成的损伤,那死几次都够了。
因此他们其实也并不冤枉,不同时期评判该不该死也不一样,
太平盛世容忍度很高,但是像现在这个时候容忍度很低。
就像严打时期,打架斗殴可能都会被判死刑。
但是在非严打时期,就算是把人打死了,自己都未必要偿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很多事物都是根据形势不断发生变化的,如果外界的形式变了一些规则还没有变,那就落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