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加上他需要赔你一石,你再还给三石就可以了。”
刘全如释重负,减少了六成的赔款,这还能接受,于是,答应了杨殿城的判决。
张散也同意了这个判决,毕竟他自己卖牛肉,也得到不止十石粮食的价格,再得三石粮食,等于白捡。
这个案子结束,杨殿城立刻审理第四个案子。
李达今年六十五岁,家住刘庄村,失去了劳动能力,与老伴只能靠儿子养活。
其儿子李顺今年四十岁,上面两个姐姐,下面一个妹妹,均已出嫁,各自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父亲老迈,无力干活,还要吃饭,穿衣,吃药,全让他这个儿子负担,他自己也吃不消。
毕竟在农村,有地有粮食,但没地方赚钱。
想赚钱,必须卖粮食。卖得少了,不顶用,卖得多了,自己不够吃。
这也是一个难题。
所以,李顺以为,父母并不是他一个人的父母,还是姐妹们的父母,姐妹们也是吃父母的奶长大的,她们也有责任赡养父母。
他要求姐妹们每月或者每年给父母一些钱,帮自己渡过难关。
姐妹们都有自己的家,日子挺苦的,拿不出多余的钱,只了了地给了一些,以后就不再管了。
她们不管,李顺也不管,把父母推到猪圈里,跟猪睡在一起,吃饭也跟猪在一起吃。
还算他有点良心,没有让父母吃猪食,而是给父母送他们吃过的剩饭剩菜。
不是每顿饭有都剩余,如果他有剩余的,老俩口有吃的,他没剩余的,老俩口只能饿肚子。
饥一顿,饱一顿,营养不良,使他们身上的病加重了,吃药更需要更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