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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识人之术(第2页)

“九老板,咱们也快点走吧。”

“不着急,他不敢怎么样的,别忘了这是在咱们的地方。”

俗话说富人怕死,穷人怕敬。

有钱的人都怕死,因为死了一了百了,什么都没有了。

没钱的人都怕敬,因为平时得不到敬重,一旦得到就会视若珍宝。

吃饱喝足我招呼小初回去休息,我压根就没想让老金请乔老先生过去,因为我知道就算请,人家也不去。

时间一晃而过,隔天五哥已经准备好了钱,收购莫老大的山庄。

五哥并没有出面,而是让花蛇和南心出面。

花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他的意思,我跟着一起去。

在莫老大的办公室见面,除了他和莫小云之外,还有两个没见过的人,一看他们的身上都带着一股江湖气。

更重要的是,这两个人和莫老大长得非常相似!

我估计,这就是五哥之前说的莫老二和莫老三了……

“南家五哥的人过来了,大家快点请坐。”

莫小云负责招呼着,办公室里多加了一张沙发和茶桌。

大家相互点头客气了一番,然后各自入座。

莫小云负责清点现金,莫老大和花蛇在交接签合同。

我在旁边坐着抽烟,时不时打量一下莫老二和莫老三。

莫老二有些目中无人,虽然他表面上很客气,但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和神态,就能够看的出来。

他穿了一件柏博丽的黄色方格衬衫,爱马仕的腰带,西裤外加英伦皮鞋,手上戴一块大金劳力士……

一看他的这种打扮,我心里基本上就有数了!

一般只有两种人会这样打扮,一种是社会精英,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另一种就是想成为这种人的暴发户!

在江湖上,真正的精英我没见过几个,喜欢戴劳力士的暴发户倒是见了不少。

江湖人戴劳力士,除了炫耀和比较有辨识度之外,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方便在跑路的时候可以变现。

劳力士代表的不是高雅和品位,而是大众化和辨识度。

如果两个人,一个戴江诗丹顿,一个戴劳力士,那么在跑路折现的时候,江诗丹顿并不是那么好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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