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能写出传世之作,而且字体也能独成一派!
这也就算了,关键人尼玛还长得那么好。
这尼玛到底什么意思啊?
孔颖达顿时明白了为什么李二这么急不可待的就把韩元和长乐的婚事定下来了,原来这个老狐狸是怕别人起小心思啊!
好你个李世民,鸡贼鸡贼的!
我是那样的人吗?
孔颖达暗下定决心,自己回去就让孙女和韩元接触一下。
大不了自己拼着老脸不要了,也要把自己孙女塞进去。
啊!
果然还是孙女好!
还要什么孙子,不行回去就让自己那几个儿子多生几个孙女!
尼玛,谁要是生不出来孙女,老子就不认他们这群没用的玩意!
孔颖达将目光投向那些世家子弟,脸上露出一丝的同情!
你们遇到这样的对手也算是你们的福气,按道理说,你们根本不配作为韩元的对手!
不一会那些宦官就把他们写的诗词收了上来。
那些大儒已经将韩元的诗词摘抄完了,这才动手开始评论了起来。
“这写的什么玩意啊!狗屁不通!”
“你看看这个,什么酒是天上仙。我去你奶奶腿。”
“我看他们不如一头装死算了!”
“。。。。。。。”
那些世家子弟听着那些大儒的评价,一个个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
更有人直接怒目相对,你们是故意找事的吧!
尼玛,什么意思啊!
那小白脸写的就是好诗好字,我们就是狗屁不通?
同时他们心底也有些紧张,难不成韩元真的。。。写出了一首好诗?
没用他们开口询问,孔颖达已经忍不住宣布结果了!
“此次比试韩元获胜。”
“其诗为将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