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要。
这话听着很难受。
要是有父母,谁愿意做一个没人要的孩子。
老娘虽然是她的大姑,但毕竟连面都没见过,还是有些陌生的感觉,这里有小麦的亲人,朋友还有小伙伴们。
是谁都不想离开了。
想了一下说道:“小麦,你要是不想走的话,我来想办法。”
实在不行,放在队长家,无非就是付出一些代价而已。
这点对他来说无所谓的。
小麦没说话。
杨小乐见状也没有去问了。
安静的在那里等着。
过了一个多小时以后,王秋菊这才过来,赶忙说道:“小麦,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其他的不要带了,一会队长赶车带我们去公社。”
说完,对着杨小乐说道:“一会去大队盖章,然后去你大爷爷家看看。”
杨小乐闻言问道;“那……中午不吃饭了吗?”
“不吃了,去了公社吃吧!”
听到这话,杨小乐琢磨了一下,最后还是点了点头,看向了旁边的小麦。
王秋菊疑惑了一下。
“小麦,收拾东西啊!跟大姑去城里。就带两件换洗的衣服,其他的不要了,你姐姐有旧的衣服,去那边穿你姐的。”
看到小麦迟疑的样子,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杨小乐见状,直接说道:“小麦不太想走!要不想想其他办法?”
听到这话,王秋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你这话孩子!去城里以后你就是城里人了,自己长大还能挣钱。”
小麦眼睛一亮:“大姑,那我以后挣钱了,能回来看看爹娘吗?”
王秋菊愣了一下。
叹了口气,揉了揉她的头,:“行,你以后挣钱了就能回来看看你爹娘,告诉他们你过的很好。”
小麦闻言使劲的点点头。
“嗯嗯,那我跟你们去。”
“哎,这才乖啊!”
说话间,门口传来了喊声:“秋菊啊!你们弄好了没?好了就走了。”
“哎,三大,来了,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