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那个笨姑娘。
两人走了好一会儿,走得身心舒畅,开始掉头往回走。
相比来时的步调,回家的步伐就要显得轻盈多了。
两人十指相扣的手在中间来回摆荡。
“对了,你怎么会突然想起给我买挎包?”陈友?突然问道。
宋语微:“我之前就看到你经常背的那个挎包旧了,想给你买新的,可是那时候我还没工作,也没钱,就只能一直记着。”
说完,她对陈友?傻笑了一下,“才发工资那天我就开始挑了,挑了好几天才下单。”
“昨天拿到手的时候我还担心,要是你不喜欢的话,退换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弄,感觉会很难……”
“不过还好,你能喜欢真是太好了。”
她笑起来真的很傻。
明明是感动的事,可从她的嘴里讲出来,总是让人心疼。
笨死了。
陈友?看着她,“谢谢你,我很喜欢。”
宋语微:“你喜欢就好。”她笑得像冬日暖阳。
今天晚上,陈友?很想陪宋语微,可是临时收到通知,有一些工作尾巴要处理,把宋语微送回出租屋后,他道别离开。
回到家里。
他第一件事不是打开电脑处理工作,而是把老旧挎包里的东西全都倒腾到新挎包里。
钱包。
钥匙。
各种证件……
他一直都有个习惯,去工作的时候总要背个斜挎包。
从大学那会儿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是这样了,装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很方便。
这个旧挎包,就是在大学那会儿买的,一直背到了现在。
陈友?在倒腾东西的时候才注意到。
原来这个挎包已经这么旧了。
磨损度,战痕累累。
要不是宋语微今晚说他挎包旧了,估计他能一直用到挎包底部磨烂,漏个洞,然后才惊觉,“哦”原来已经破旧了。
身为挎包的主人,这些细节连他自己都不会注意。
也就只有宋语微能注意到了。
之前还总是觉得她很愚钝,实则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