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什么年代了,谁他妈还去录像厅看录像啊?不干了,现在你强哥干大买卖了。咋样,你现在在哪混呢?
我记得你不一直挺能装清高的吗?在学校里一个妞不泡,成天泡在图书馆里。
咋的,就学成现在这个鸟样啊?现在不也来这里找乐子了吗?
唉,这人呐,都一个比样,谁也不用装孙子。
今天你在这异地他乡碰上你强哥了,也是缘分,强哥现在干的都是大事儿,这场子就是你强哥罩着的。
这里的妞随便玩,你先出去溜达溜达,等哥办完了事儿,领你见见世面,今后就跟着强哥干吧!”
大强子像是嗑了药一样,一边说一边晃悠着脑袋,越说越兴奋,迫不及待地在郎天义面前显示自己的能耐。
因为他知道郎天义这小子的性格倔,当初自己怎么揍他,就是揍不服,所以他今天再次与他见面,还是想从各个方面让他对自己服软。
对于这种人,郎天义就连去进入他精神世界的兴趣都没有,因为可以想象得出,像他这种已经让人性的阴暗面腐蚀到骨髓里的人,
他的精神世界里一定到处是乌烟瘴气,和弥漫着腐烂气息的臭水沟,至于他的灵魂,说不定早已成为了魔鬼的俘虏。
丢失了寻找理想的灵性,而变得麻木迷茫的人,还可以被拯救,或者自我觉醒。
因为他们没有害人之心,然而像是大强子这样的人,则早已无药可救。
因为他们已经丢失了最起码的人性,他们的内心有一套阴暗到发霉的理论。
那就是,自己注定是坏人。
他们不会因为伤害别人而感到丝毫的愧疚,反而还觉得天经地义。
“你说的大事儿,就是贩毒?”郎天义冷着脸说道。
“哼,你管干什么?黑猫白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这是个金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管你是干什么的,只要有钱就是爷,明白吗?
你看你,读了那么多的书,学了那么多的知识,有个屁用?这个社会谁他妈认这个?
你强哥我一天书没念过,怎么着,哥们儿我身边的妞儿数都数不过来。
钱花完了,就主动有人给我送来,为什么呀?
因为你强哥我能够看透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去吧,你先一边去,呆会强哥在跟你好好讲讲哥的奋斗史!”
一边说着,刘福强就又要转身去拽那女人的裙子,郎天义冷笑一声,不屑地说道,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你的眼睛才能看到多大一丁点的世界?蝼蚁之辈,鼠目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