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凯一说,大家才想起来,程锦瑟嫁给了陆家的小儿子。
也就是她前未婚夫的小叔叔。
“挺好的,”众人说着好话,“锦瑟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李德发虽然看不上程凯,但是很喜欢程锦瑟这个小姑娘,勤快,学习好,有礼貌,哪个长辈会不喜欢。
“你这是一大早在等女儿女婿呢!”有人调侃,“新女婿第一次上门,可要好好考验一下。”
“考验啥?”程凯一副憨厚的样子,“只要他好好待闺女,我这个做父亲的没什么好说的。”
众人点头。
是这个理,女孩子嫁了人就是婆家的人了,过分地考验女婿不是让女儿在婆家难做人嘛。
“程主任说得有道理,只要婆家对闺女好,一切都不重要!”有人附和程凯的话。
“但是也不能一味地退让,毕竟我们娘家人还要给闺女撑腰呢!”有人提出不同的观点。
“就是,不能让婆家人觉得娘家人无能懦弱,该立起来的时候还是要立起来,让他们知道闺女背后永远有娘家人做后盾。”有人又说。
程锦瑟和陆华年到时,就看到院里一群人在热烈地讨论着什么。
两人对视了一眼,一脸的疑惑。
不过程锦瑟眼中更多的是吃瓜人的兴奋。
有好戏可以看了!
陆华年无奈地摇摇头,只有这个时候,自己的小妻子才有这个年龄该有的活泼。
但是程锦瑟在看到人群中心的程凯时,眼中的兴奋散去,多了一抹深思。
程凯要作什么妖。
“哎呀,这是锦瑟吧?!”有人看到了程锦瑟,但是又不是很确定。
因为她和半年前比变了好多。
白了,胖了,更好看了。
“别人下乡都是又黑又瘦,怎么到了程家闺女这里正好和人家反着来呢!”有人嘀咕。
“那说明待在乡下都比待在程家舒服!”和李兰不对付的人嘀咕。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那人分析,“以前在程家的时候,锦瑟丫头天不亮就得起来洗衣做饭,伺候完大的伺候小的,自己还捞不着吃口好的,有时候她连吃得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