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超过一米七,站在阿叶面前,都能和她平视。
站在萧瑟面前,那就是个金刚芭比。
特别是那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配上她这一身结实的肉,真是一点也不相配。
可就是这样可爱的长相,和她这一身肉,让部落的族人们喜欢的不得了。
多肉的娃崽证明身体健康,能安稳的活着。
这就是部落族人对娃崽们最大的期盼。
阿秀就长成了他们想要的样子。
再加上阿秀性子好,从不与人生气,又能和任何人都玩得起来,更得族人们喜欢。
输了不会哭闹,还会笑着说再来。
赢了不会骄傲,会和你勾肩搭背的再来。
小时候和阿地一起玩,托了阿地的福,被阿恐和小龙鸟宠着。
是啊,那时候,阿恐和小龙鸟只有阿地能坐。
阿秀和阿地玩在一起后,也能坐阿恐和小龙鸟。
然后得萧瑟喜欢,也就变成了得夜风喜欢。
得了夜风和萧瑟喜欢的阿秀,自然得长生丰收他们的喜欢。
阿藏阿叶性子好,伙伴们都乐意宠着善良聪明漂亮,又力气大的阿秀。
最后阿秀就成了团宠。
要说有些人天生就是好命,阿秀就是这样的幸运儿。
再加上她自己也争气,每一样都能学得会。
虽不是很精,但在同龄娃崽们中,她什么都排第一。
她能骑阿恐,能坐小龙鸟,能驾驶大角鹿。
能文能武……只是还没去过荒野。
一是因为她年纪小,别看她身高一米七,其实她还没满十岁。
二也是因为部落一直在壮大,根本不需要她这样的娃崽出去历练。
可其实,阿秀很羡慕阿地可以出去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