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到了苏家三姑娘这儿,就有些棘手了。
文不成武不就的,在外面可以打络子,但在军队里面,这个技能就很鸡肋了。
阿朝生怕对方觉得自己弱不禁风,抓住了一丝希望,就开始疯狂地推销自己。
“我会做糕点,洗衣裳,刷盘子,熬鸡汤,还会包扎,骑马。。。。。。。”
其实前面几个就够了,但是听到会包扎和会骑马,戴迎璋的眼睛忽地一亮,带了些许欣赏。
“对了,我还会写字!”
阿朝还在说着,就见戴迎璋噌地站了起来。
“好,你们二人,我都要了!十五兄弟就当伙夫吧,小石榴,你做我的贴身文书!”
十五:“。。。。。。。”
搞了半天,他一身武艺,还没小姑娘会写两个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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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的月俸可是伙夫的两三倍。。。。。。
当然,俩人不是为了工钱。
他们可不知道,在荆州,普通人家找到一个会写字的,还愿意进军营的,有多难。
而女子,就更是大海捞针了。
倒是阿朝有点不好意思,她可知道自己写字是个什么水平,当堂写了几个,谁料戴迎璋是赞不绝口。
她是要写奏章,工工整整就行,要什么风骨?
“这样,你们今天就搬过来,过了元宵节,我带你们出荆州,等出了荆州,若是顺路,就一直跟着我们就是了。”
这话,就是不给他们任何约束,去留随意。
这可算是帮了阿朝大忙了。
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虽然离十五还有九天,但这已经是最快的途径了。
阿朝打定主意,在这九天里,一定得帮“酷姐”好好干活。
当天,阿朝就搬进了军营,戴迎璋特地将自己隔壁的小房间留了出来。
只是当她将一摞空白奏折递给阿朝时,阿朝还是略微愣了愣。
“这是要呈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