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婵心中一凛。对方听懂了她的试探,并且以一种更含蓄、更从容的方式,轻轻推了回来。
那句“底色”和“场合”,看似随意,却像两根细针,精准地探了探她的虚实。
“李小姐说的是。”罗婵笑了笑,从自己包里拿出另一支,是Shiseido心机彩妆当时主推的“双色幻变唇膏”,一头是哑光底色,一头是透明珠光。
“我有时也贪心,又想有哑光的质感,又舍不得珠光提亮的效果。只好两头兼顾,只是切换起来,总要手稳,心思也要跟得上。”
这已是机锋。两头兼顾,切换需稳。是说自己,还是映射其他?
大小姐看了眼罗婵手里的唇膏,“双色固然有趣,但最考验技巧。”
“若底色与光晕调和不好,反而容易显脏。我阿妈曾说,化妆品如同傲慢与偏见里那些乡绅家的待嫁姑娘,堆砌过多首饰,不如简·奥斯汀笔下的一句,他的笑容使她确信,他丝毫没有瞧不起她父亲的客厅来得有分量。”
“有时候,专注一种质地,让它从内而外妥帖,反而更能经得起。。。。。各种光线的审视,你说呢?”
罗婵捏着那支双色唇膏的手指,微微收紧。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刚才所有关于色彩、质地、持久的探讨,在对方眼里,或许都像小女孩在比较洋娃娃的裙子。
对方早已超越了选择的焦虑,站在了另一个层面,那里,选择本身已是无需言说的底气,而“持久”与“得体”,不过是这种底气自然流露的结果。
“而且,颜色太跳脱,有时候也容易招惹不必要的注意,或者误会。还是低调些,自己舒服,也省心。”
大小姐将唇膏慢慢旋回,发出轻微的“咔哒”声,抬起眼,再次看向罗婵。
罗婵感到心口被那目光轻轻擦过,留下一道微凉的痕迹。
“萨特说过,他人即地狱。但有时候,过于在意外界的目光和可能的误会,何尝不是为自己建造的另一座囚笼?”
“颜色本身没有罪。涂了正红色,不代表就要去冲锋陷阵,选了玫瑰豆沙,也不意味着就只能停留在安全区。重要的是,这颜色是不是你自己真心喜欢,涂上它,是不是让你更像你自己,更从容。”
大小姐向前走了半步,离罗婵更近了些,洗手间柔和的灯光将她细腻的皮肤照得宛如暖玉。她身上那股清冽的香气隐隐传来,混合着口红淡淡的蜡质气息。
“罗小姐,你很聪明,也应改很有主见。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这就很好。”
大小姐的语气里,第一次流露出一种近乎长辈的、温和的肯定,但这肯定背后,是清晰无比的界限感,“至于外界的目光。。。。。真正属于你的东西,不会因为别人多看两眼,或者少看两眼,就改变了归属。就像这支口红。”
她轻轻晃了晃手中的深红色唇膏,“我涂了,它就是李富贞的颜色。别人或许会觉得它太隆重,或许会猜测它背后的含义,但那又如何?它在我唇上,衬我的肤色,合我的心意,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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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微微一笑,那笑容在正红色唇膏的映衬下,竟有种惊心动魄的明媚与坦然,仿佛所有的机锋、试探、隐忧,在这纯粹的笑容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了。
“至于你担心的误会。。。。。。”她语气放得更缓,带着一种尘埃落定后的清逸,“聪明人之间,往往不需要太多言语。一个眼神,一个选择,比如一支口红的颜色,一次座位的远近,就足以说明很多事了。”
“我相信罗小姐,所以,我们之间,应该不会有那种无谓的误会,对吧?”
话已至此,一切心照不宣。篱笆已悄然扎下,边界清晰而坚固。没有咄咄逼人,没有胜利者的炫耀,只有一种基于绝对实力与自信的、从容不迫的宣告。
她承认了罗婵的“聪明”与“主见”,肯定了对方的“选择”,同时也明确划定了彼此的领域,你是你,我是我,我们各自有各自的道路和颜色,无需交集,也无需误会。
罗婵静静地听着,心中的波澜渐渐平息,化作轻松的明澈。
她所有婉转的试探、小心翼翼的撇清,在对方这番坦然而又立场鲜明的话语面前,都显得多余了。